GB 2626-2019为与GB2626-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标准名称更改
GB 2626-2019:标准名称《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2、删除术语
GB 2626-2019删除了“烟”“雾”“微生物”三项术语,增加了“穿透率”“佩戴气密性检查”“防护因数”“计数中位径”“质量中位径”“空气动力学粒径”和“空气动力学质量中位径”七项术语(见3.14和3.19~3.24);
关于的主要标准包括GB 2626-2019《呼防护用品 自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器》,GB 19083-2010《用防护技术要求》,YY 0469-2004《用外科技术要求》,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技术规范》等,涵盖劳动防护、用防护、民用防护等领域。
GB 2626-2019《呼防护用品 自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器》由原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会公布,为全文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所规定的防护对象包括各类颗粒物,即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还规定了呼防护用品的生产和技术规范,对防尘的材料、结构、外观、性能、过滤效率(阻尘率)、呼阻力、检测方法、产品标识、包装等都有严格要求。
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技术规范》由原质检总局、标准化管理会发布,是民用防护标准,于2016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涉及原料要求、结构要求、标签标识要求、外观要求等,主要指标包括功能性指标颗粒物过滤效率、呼气气阻力指标、密合性指标等。该标准要求应能安全牢固地护住口鼻,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角和锐利边缘,对甲醛、染料、微生物等可能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的因素做了详细规定,以保障公众佩戴防护时的安全性。
口罩检测套餐介绍
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口罩可适用于在日常生活中空气污染环境下滤除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颗粒物。
防护口罩常用类型及标准
1. GB 19083-2010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目前医用口罩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口罩可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用于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该类型口罩除了具备医用口罩的基本指标要求,也能满足非油性过滤颗粒物过滤效率大于等于95%,推荐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及确诊患者转移时佩戴。
2. YY/T 0969-201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推荐性行业标准,适用于覆盖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用于普通医疗环境下佩戴、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的一次性口罩。
3. YY 0469-2011 医用外科口罩
强制性行业标准,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口罩可适用于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等过程中佩戴,有防血液渗透的效果,防护效果优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 GB/T 32610-2016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口罩可适用于在日常生活中空气污染环境下滤除粒径小于等于5微米颗粒物。
5. EN 14683:2019 医用口罩-要求和测试方法(出口欧洲)
6. EN 149:2001+A1:2009 呼吸防护器防颗粒吸入的过滤半罩式面罩-要求、测试、标识(出口欧洲)
7. ASTM F2100-2019 医用口罩用材料性能标准规范(出口美国)
8. 医用口罩出口欧盟CE认证
1.中国对于口罩的要求
民用口罩标准《GBT 32610-2016》与劳保口罩标准《GB2626-2006》
a.《GBT 32610-2016》国标将口罩分为四级
“规范”或改善民用防护口罩市场的实施无标准的现象。根据标准,口罩保护水平从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D,C,B,A,分别对应不同的空气质量条件。
例如,A类对应于“严重污染”,在PM2.5浓度为500μg/ m3时使用; D类对应于PM2.5浓度小于150μg/ m3的“中度和低度污染”。
“规格”对包装,标签和储存运输有严格要求,要求包括“产品保护有效性”和“执行标准号”等标志。